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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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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院新区分院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发布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

1、新区分院室内空气检测;

2、新区分院室内空气治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汉阳区新城阳光国际广场A1112两层,建筑面积1958平方米。

三、 服务内容和要求:

1、室内空气检测: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为依据,对装修后新区分院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甲醛、苯系物等污染物),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待室内空气治理完毕后,再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新区分院搬家之前再检测1次,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共检测3次。11层按4个点位进行检测,12层按2个点位进行检测。

2、室内空气治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为依据,根据新区分院装修后室内空气检测结果,对室内空气进行治理,主要包括装修材料、办公家具,治理效果必须保证5年内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治理完成后,我院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果治理后室内空质量检测的结果未达到国家标准,需对室内空气再次进行治理,治理后再次进行检测,直到室内空质量检测的结果达到国家标准,且再次治理和检测的费用由服务单位支付。  

四、检测和治理单位的资格条件: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对应的服务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室内空气检测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参与室内空气治理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等级证书。

五、检测和治理单位的确定:

1、参与室内空气检测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参考投标文件中其他相关材料确定。

2、参与室内空气治理的投标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3、确定检测和治理的中标单位后,与其分别签订空气检测和治理合同,并安排现场踏勘。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207215:307515:30凭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来我院领取投标邀请函,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3本(一正二副),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空气检测或治理资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治理完工、室内空气检测的结果达到国家标准并出具正式报告后,一次性分别支付全部款项。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07815:30

    2、送达地点: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工会(物管部)

九、确定检测和治理单位时间:20207816:00

十、 联系人:徐拥军 18995571096

    地址:武汉市京汉大道1250

                              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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