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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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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规划总面积39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2014年3月26日,在中法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中法双方政府代表在巴黎签署了中法《关于在武汉市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意向书》,以此为背景,中法双方组建联合技术团队共同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在2016年底经住建部审查同意后,于2017年2月21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一、规划范围

生态城北抵汉江、南至马鞍山及后官湖生态绿楔、西达凤凰山产业园、东接三环线,总面积3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5-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至2030年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7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20万。

二、规划定位及目标

规划全面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城是“最高级别的合作项目、最新时代(新型城镇化条件下)的建城项目、最新理念的示范项目、最新经济形态的发展项目”的目标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城打造为创新产业之城、协调发展之城、环保低碳之城、中法合作之城、和谐共享之城。

生态城规划定位为“发展中国家应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我国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宜居新城典范;具有国际知名度和高吸引力,承载高附加值和知识经济的大武汉增长极;中法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的平台。”

三、规划创新及特色

1、规划理念——绿色、生态、低碳

(1)建立符合大武汉特色的生态指标体系。将指标因子与规划目标体系对应,落实于创新产业之城、协调发展之城、环保低碳之城、中法合作之城、和谐共享之城等5个方面,共计24项;

(2)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域水环境特色彰显,以足量生态空间为基底的疏密有致的空间结构,对基地内不同的生境类型进行了区划和分级,包括目标物种类型、保护区规模、功能及管治;

(3)基本农田的永续保留及立体复合都市农业示范。

2、产业经济——转型、互补、融合

(1)促进产业经济的优化与转型,重点发展创新型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70%;

(2)产业类型强调与周边区域差异互补;

(3)培育多样化科技创新空间;包括核心创新区,科技商务区和嵌入式的创新空间——结合各类混合用地布局。

(4)强调产城融合、实现职住平衡。提供的就业岗位数与居住人口的比例为60%,本地就业率(就业岗位数/就业人数)≥75%。

3、规划方法——混合、和谐、交融

(1)探索各类用地功能高度混合的用地规划模式,按照TOD的发展模式,在生态城内安排高、中、低三种类型的混合用地;

(2)从区域服务角度出发,优先落地重大公共服务设施;

(3)注重民生工程,打造和谐社会,通过实施社会各阶层的混合居住、提高公共设施用地比例,并创新性提出了社会和谐指标体系;

(4)强调中法两国文化交融,将法国文化中最典型的优雅、自由、浪漫与本地域的知音文化相结合。